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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陽科技大學 - 師資培育中心
| 中心簡介 |
教育目標 教育目標:培養具教育專業知能與教育專業倫理精神以及教師實務能力的人才。
學生核心能力 學生於畢業時所應具備之核心能力: 一、教育理論基礎知識、課程設計與教學知能 二、學生身心發展與輔導知識 三、教育專業倫理精神 四、合作與溝通協調能力 五、人文與社會關懷情操 六、班級經營能力 七、自我專業發展能力 八、自省與批判思考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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